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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支付结算服务体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康东 点击次数:次 时间:2008-4-9
  

农村信用社受管理体制所限,电子支付结算系统建设一直滞后发展,无法适应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服务要求。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以全省联网为契机,利用2003~2007年5年时间先后完成了省辖通存通兑、跨省通存通兑、省辖网内联行系统、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农信银系统等电子支付结算系统的推广上线,并大力发展银行卡业务产品,逐步建成了支付范围覆盖同城、异地、跨行等不同区域,支付方式涵盖存取实时到账、资金异地汇划、票据全国通用、银行卡联网通用等多种渠道,支付工具支持汇兑、委托划款、托收承付、支票、银行汇票等较完善的电子化支付结算网络,从而结束了农村信用社没有自身电子支付结算系统的历史,标志着全省农信社的金融服务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电子支付结算系统建设概况
1.以传统业务为主体的电子支付结算系统应用阶段
山东省农信社于2000年开始计算机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建设,建立了以传统业务为主体、以他行系统为主导、同城系统内封闭运行的电子支付结算系统。对于传统业务的支付通过行内系统完成,对于异地及跨行资金的支付结算,主要依托山东特约电子汇兑、人民银行电子联行、全国特约电子汇兑及商业银行系统等他行系统完成。农信社通汇或转汇方式,造成的资金在途时间长、信用社资金大量分散、管理难度大等问题日益显现。对农信社的经营、管理和发展形成了极大的限制。
2.以银行卡为主体的电子支付产品创新发展阶段
2001年,山东省农信社在东营试点开办信通卡业务,并于2002年加入中国银联公司。建立了以传统支付工具为基础、借记卡业务为核心、ATM等自助设备为补充的电子支付结算系统。实现了持卡人在异地及他行自助设备的存取款功能,有效拓展了电子支付业务处理空间。截至2007年6月末,全省共发行信通卡496.79万张,布放ATM等自助设备783台,发展特约商户2767个,设立自助银行48处,为全省农村信用社电子支付结算系统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3.以省辖业务为主体的电子支付结算系统自我建设阶段
2002年10月,经省政府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批准组建了山东省农信社电子网络中心。2003年建设完成了全省统一的数据交换及资金清算中心,开通了省辖通存通兑。2005年正式推广应用了省辖网内联行系统。建立了以省辖通存通兑为基础、省辖网内联行系统为主导、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及全国特约电子汇兑系统为补充的电子支付结算系统。客户可以通过农信社的网络系统办理全省范围内存取款及资金汇划业务,结束了资金汇划完全依托他行系统的历史。截至2007年6月末,全省每月平均受理客户省辖通存通兑103.5万笔,金额125.8亿元,省辖资金汇划2.41万笔,金额518.66亿元,签发省辖银行汇票1344笔,金额3.6亿元。
4.跨行、跨省业务为主体的电子支付结算系统全面发展阶段
2004年6月6日省联社的组建,使农信社管理体制有了重大突破,更为全省农信社电子支付结算系统建设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利用2005~2007时间,先后完成了大小额支付及农信银系统的开发建设和推广应用,在管理体系上构建了以省联社为核心,办事处、市联社为枢纽,县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县级联社)及辖内参与者为主体的支付结算服务体系。在系统建设上建立了以省辖业务为基础,以全国及跨行业务为外延,以银行卡业务为核心,业务范围覆盖同城、异地、跨行的全方位的电子支付结算系统,全面畅通了农信社支付结算渠道。截至2007年6月末,全省共受理客户跨行支付业务、全国银行汇票、支票异地兑付、跨行代收付110.9万笔,金额11760.4亿元。

二、电子支付结算系统建设主要成效

山东省农信社电子支付结算系统的建设成功,使农信社的支付结算服务顺利实现了由标准化向产品化、系统化的转型。
1.建立惠及“三农”的电子支付结算管理机制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在支持“三农”、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鉴于此,在电子支付结算系统建设之初,省联社就确立了“以全省联网为基础,以畅通汇路,支持'三农’为根本,以促进业务发展为目标,建设适应新农村建设的统一的电子支付结算管理与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
自2005年以来,省联社开发建设并推广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财政涉农补贴”、“齐鲁惠农一本通”等电子支付结算系统,外出打工农民工持有在农村信用社开立的农民工卡,即可在各家银行柜台即时办理存取款业务,农民只需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一个账户,即可实现国家发放给农民的粮、棉、油等各类补贴实时到账,为广大农民铺就了一条延伸到家门口的服务通道。
2.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实现“名利双收”
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同时,农村信用社的客户群体迅速扩张,电子支付结算业务量呈现迅猛发展的势头,为农村信用社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一是外部业务效益。截至2007年6月末,各项存款达3910.45亿元,贷款达3124.03亿元,存、贷款总量均居全省同行业首位,业务手续费收入达2.24亿元。二是内部管理效益。电子支付结算系统在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内部管理及风险控制的需要,建立了集中的资金清算体系。同时制订了统一的管理规范和业务监控机制,降低了系统上线后监督管理及运行维护成本,降低了经营管理成本。
3.内外兼顾,建立客户、银行间及系统内全方位服务网络
(1)为客户提供“随需而定”的服务。多种支付工具,多种结算渠道为客户办理资金汇划提供了畅通无忧的汇路和灵活的结算方式。客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支付方式、支付工具和支付渠道,变过去“单一化服务”为现在的“人性化服务”,密切了客户与农村信用社的关系。
(2)为银行间提供资源共享的服务。跨行支付系统的建设,打破了以往支付结算在各行系统内封闭运行模式,实现了银行间资源共享及功能整合,变过去的独立竞争为合作竞争、业务竞争为服务竞争,在合作中同步提高竞争能力,在竞争中同步实现增值服务水平,推动金融行业整体实力增强。
(3)为系统内提供“统筹调度”的服务。集中清算体系的建立,在实现省辖及跨行支付等多个系统一个通道清算的同时,也建立了自上而下的系统管控机制。按照所有业务以省联社数据为准的核对原则,在制度规范上明确了“统筹调度”的服务规范,统筹调配清算资金,对各市存放款项由省联社集中管理及统筹调配;省辖及跨行支付业务差错调整,均由省联社确认后逐级调整。
4.创建汇路畅通的“四满意”工程
(1)一户开通,存取随心。自2000年综合业务系统建设以来,全省农村信用社利用综合业务系统资源开通了市辖、省辖及与重庆农村信用社跨省通存通兑业务,借助农信银系统开通了农村信用社全国通存通兑业务,依托小额支付系统开通了银行间的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客户只需在农村信用社辖内任一具备以上业务处理权限的网点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按照农村信用社规定开通各类通存通兑服务,即可在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内所有具备相关通存通兑业务处理权限的网点办理资金异地存取业务。
(2)一单填立,汇通全国。自2003年开始,农村信用社以全省联网为基础,以畅通结算渠道,促进业务发展为根本,以综合业务系统为核心,逐步构建自成一体的电子支付结算系统,并以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及农信银资金清算支付系统建设为契机,顺利完成了省辖网内联行系统、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及农信银支付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全面建设完成了立足省辖、面向全国、全面支持银行间资源共享的电子支付结算处理平台。彻底解决了我省农村信用社省辖及跨省、跨行汇兑、委托收款(划回)、托收承付(划回)、同业拆借等资金汇划业务,并全面支持公开市场操作、债券交易、同业拆借等金融市场及中国银联跨行业务的资金清算。客户只需根据业务需要填制相应的汇划凭证,即可实时完成资金划转处理。
(3)一票在手,漫游全国。为实现支票的全国通用,方便经济活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人民银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推广进度,全省农村信用社于2007年6月顺利接入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实现了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签发支票在全国范围内的通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持任何一家银行的支票均可在国内所有地区办理支付,有效解决了目前居民个人买车、买房、购买基金等交易的“大额现金搬家”现象,极大地便利了个人日常生活、消费等各种支付需要。
(4)一卡在手,走遍神州。随着银行卡市场的不断深化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意识的增强,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加大了银行卡市场拓展和服务力度,努力打造信通卡的品牌效应。通过广泛布设ATM、POS等自助设备,大力发展特约商户,增设卡种,设置消费积分策略等一系列措施,为广大客户提供了良好的用卡环境。客户只需在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辖内网点开立信通卡,即可通过农村信用社系统内及各家银行柜台、自助设备办理存取款业务。同时还可通过银行间的资金划转办理代收代付等所有支付结算类及代理类业务,真正实现了“一卡走天下,缴费一户通”。

三、电子支付结算系统面临的主要形势

农村信用社的电子支付结算系统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农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首先,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经济日益发展,农业生产需求扩张,中小企业经营方式不断创新,经营范围进一步扩大,这些对支付工具的应用、支付方式的创新、支付手段的改进及支付服务的提供等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近年来支付系统及农信银等全国性支付结算系统在银行间及系统内的广泛应用也不断推动了支付结算服务的专业化、系统化和规模化。支付结算业务市场细分的趋势更加明显。如何更好地利用和改进现有系统,掌握资金流向,细分客户群体,加强风险控制等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使全省的电子支付结算系统向更高的起点加快发展。     
第三,在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建设及贷记卡产品创新方面,仍落后于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随着国内同业竞争的日益加剧,市场需求的不断提高,建设网点柜台、自助设备与网上支付三位一体的电子支付结算系统已迫在眉睫。
第四,随着跨行业务的不断拓展,银行间资源共享及功能整合的格局逐步形成,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合作将成为今后公平竞争、同步前进的主旋律。金融机构整体实力不断增强,银行间电子支付结算手段的先进性差距逐步缩小将是必然趋势,以“产品+服务”的方式将成为新的竞争形式。如何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中,充分发现和发挥自身的优势,真正认识到农村信用社在市场中位置,从而更有效地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将成为农村信用社建设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四、电子支付结算系统未来发展方向思考

在今后一个时期,农村信用社仍将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根本,以创新服务为核心,以创新银行卡等产品为主导,以丰富和完善电子支付结算工具为方向,逐步建立健全功能完善、产品多样、服务超值、科学高效的适应各类客户群体及社会团体的电子支付结算体系。逐步实现业务处理由分散化向集中化的过渡,电子支付由多元化向一体化的过渡,业务管理由规范化向系统化的过渡。
1.建立完善的电子支付结算系统管理规范
当前,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新的支付工具、支付业务在应用之初有可能会存在法规未明确、制度未规范的问题。鉴于新的支付工具及支付业务资金额度大、支付范围广等因素,在推广应用每一项新的支付工具和支付业务之前,必须制订合理的系统控制策略和完善的制度管理规范,采取系统与制度双重管控机制,形成系统化的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2.大力发展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工具
随着商业银行上市后经营模式的变化及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的全面放开,以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先进的电子支付结算手段为开端的新的竞争格局逐步形成。为适应市场对支付方式及支付手段多样化及先进性需求,大力发展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工具,已成为农村信用社增强竞争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的必然趋势。
3.全面改进票据支付模式,建立安全、高效、快捷的集中票据处理系统
在未来个人支票大量应用,支票全国通用业务日益增加的趋势下,农村信用社分散处理的模式将无法适应大批量业务的处理要求。必须充分借鉴他行票据集中处理的建设经验,结合农村信用社业务实际,努力探索适合农村信用社建设和发展票据集中处理系统,实现以县、市或省对提入、提出票据的集中核验、分发处理,提高支票处理效率,有效防范系统分散核验引发的支付风险。
4.不断丰富借记卡功能,积极开办贷记卡业务,逐步完善银行卡产品体系
银行卡是我国个人使用最广泛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在个人征信体系逐步建立、用卡环境极大改善、个人用卡意识不断增强的形势下,不断完善丰富借记卡的各种应用功能,积极开办贷记卡业务,逐步构建以借记卡业务为基础、以贷记卡业务为核心、以联名卡等各类卡种为补充的银行卡产品体系将成为增强市场占有率,建立完整的电子支付结算系统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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